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对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支持。为了帮助家庭贫困的初中毕业生继续上学,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广西青基会”)积极申报广西青基会“希望之星”高中班试点项目,获得了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B类)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招收广西100名家境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初中毕业生到广西希望高中就读。具体招生名额为:南宁市8名,柳州市6名,桂林市6名,梧州市8名,北海市2名,防城港市2名,钦州市6名,贵港市8名,玉林市8名,百色市10名,河池市10名,贺州市10名,来宾市6名,崇左市10名。学生入学后,将编入“希望之星班”。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对100名“希望之星”实行高中入学第一年全额资助,广西青基会和广西希望高中募集社会捐款对他们实行第二、三年全额资助。广西青基会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后录取。凡符合下列条件的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在7月5日前到所在县(市、区)团委希望工程办公室报名:
1、思想表现好,有良好的集体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2、家庭贫困,无力完成高中学业;
3、学习成绩优异,初中三年各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在A+或A以上,中考分数达到市级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
4、体育达标,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曾受过希望工程资助的学生或有特长的学生优先录取。
凡被广西希望高中“希望之星班”录取的学生,高中毕业后考取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将继续得到希望工程的资助。
据悉,广西希望高中自2002年创办以来,在社会各界的援助下,已举办了十届“希望之星班”,已招收全区1100名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免费资助他们完成高中学业。2005年至2011年,有七届“希望之星”毕业并参加了高考,100%上了大学,一本上线率23%,高考成绩均雄居全区前列,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一大批寒门骄子在这里享受到优质的高中教育,实现上大学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