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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高中

一、项目需求

广西每年约有70多万名初中生毕业,而能继续读高中的不到40%,在偏远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境地区,每年都有许多品学兼优的初中毕业生考上了重点高中,但因家境贫困,无法继续学业,尤其是孤儿和单亲家庭的孩子。按照目前的物价水平计算,每名高中学生每年包括伙食费在内的各种开支大多在6000元至8000元之间,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无异是极大的负担,不少困难的学生不得不放弃在重点高中就读的机会而转到普通高中以换取减免学费的优惠条件,这对他们的心理以及学习都会带来诸多消极的影响。因此,需要社会力量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完成高中学业。

二、项目目标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生往往不能拥有和普通家庭孩子一样的学习条件,绝大多数同学没有额外的教辅资料,生活上节衣缩食,没有舒服的卧具、整洁的校服等,甚至因贫困无法顺利完成高中学业。通过整合社会资源,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为他们接受高等教育创造可能。

三、资助对象

来自全区各地的优秀贫困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受助条件

思想表现好,有良好的集体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家庭贫困,无力完成高中学业;学习优秀,中考分数达到市级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体育达标,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曾受过希望工程资助的学生或有特长的学生优先录取。

五、资助流程

(一)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以市为单位统一进行推荐。各团市委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广西希望高中“希望之星班”申请表》并进行初审,然后上报广西青基会审核。中考成绩揭晓后,再将中考《准考证》、中考分数条上报广西青基会。

(二)学生报名须遵循自愿原则,并征得家长签字同意;如已被其他学校录取,须征得录取学校同意。

(三)填写报名表要实事求是。学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将退回原校。

(四)广西希望高中于每年五月底至六月底到各地市分别对推荐人选进行面试。

六、捐助标准

(一)资助“希望之星”

捐款180万元用于资助100名贫困生高中三年的课本资料费、住宿水电费、伙食费,可设立两个“XXX希望之星班”。

1、课本资料:800元/学年×3年×100人=240000元

2、住宿水电费:200元/学年×3年×100人=60000元

3、伙食费:500元/月×10个月×3年×100人=1500000元

合计:1800000元

(二)捐助教辅资料

捐赠1200元可以为1名贫困生购买高中三年的教辅资料。

(三)捐赠床上用品

捐赠600元可以为1名贫困生配备1套卧具,包括棉被、垫被、床单、被套、毛巾被、竹席、蚊帐各1张、枕头、桶、热水壶各1个。

(四)捐赠校服

捐赠500元可以为1名贫困生置办春季、秋季校服各一套及运动鞋一双。

七、捐赠人服务

1、凭希望工程捐款收据申请免税。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39号文件)。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财税[2008]160号和财税[2009]85号文件)。

2、以捐赠人指定名称命名希望之星班。邀请捐赠人出席仪式。

3、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向捐赠者提供“希望之星”的每学期学业成绩单及高考录取情况,建立与学生的基本联系。

八、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56162



来源:广西希望工程
时间:2021-07-01
希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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