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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管理规定

查看:5398次  原创作者:SystemMaster  责任编辑:  信息来源:广西希望工程  审稿人:  时间:2013-08-15 06:10:55

   为了加强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

      1、树立全心全意为共青团事业发展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的思想,努力筹措资金,扩大工作范围,推动希望工程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2、树立全局观念,分工负责,主动配合,团结协作,不扯皮,不推诿,共同搞好各项工作。重大工作安排和重要事情应及时请示团区委主管书记。

     3、提高工作效率,注重工作质量,自己职责内的事或领导交办的事,要按规定的时限完成,紧急事及时处理,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4、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无故不上班,有事经领导批准方可请假,工作时间不许做有影响工作的事。

      5、严格自律、廉洁奉公,不准向基层索取东西,不准参加基层来的同志宴请和接受礼品。

   二、财务管理

   (一)经费预算

   按照中国青基会制定的《希望工程实施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由会计会同秘书科负责人提出年度经费使用预算方案,经正副主任审定后执行。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超出预算费用。

  (二)开支审批

      1、业务经费:凡是购买办公用品、支付宣传活动和差旅费用等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开支,凭有效票据到财务人员处审核予以报销。

      2、接待经费:凡是中国青基会、各省青基会和区内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以及为希望工程捐款数额较大者,经领导同意方可接待,接待费用必须严格控制,从节约出发,不得浪费。

   (三)借款和报销手续

       1、借款。因公用款或出差借款,借款时要填写“借款单”,经领导批准签字同意后即可借款。借款的数额要按实际需要推算,不允许超倍借款,不允许借公款私用。

      2、报销:因公开支的款项和差旅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出差期间的参观、游览和因私事绕道而增加的费用,一律由个人支付。出租汽车票一般不予报销。各项开支应在半个月内报帐,超期不报,从工资中扣除并在会上通报批评。

   三、公章、档案管理

  (一)盖公章手续:凡是在文件、字函、材料上需要盖公章的,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盖章。凡盖上公章的材料(包括文件、字函等),办公室要留下1份连同底稿一起存放。

   (二)文件材料归档:

       1、打印、复印文件、材料要经领导签字同意,在外面打印、复印必须经办公室登记报领导批准方可,未经批准的费用由个人负责。所有的文件材料都要认真校对,避免差错。

      2、要按照要求,分别建立起希望小学建设档案,资助贫困学生档案、专项活动档案、宣传档案和财务档案。档案由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整理归档,每季度检查一次。

      3、档案材料可以提供给有关人员查阅,但一般不允许外借。

   四、电话、信件管理

      1、电话管理:属工作中急办之事,才能挂长话。通长话时,要力求简洁、力戒空话。上班时间一般不允许挂私人电话聊天,以便影响业务联系。

      2、信件管理:来往信件由办公室负责拆封,登记邮寄信件要分类,属重要的文件、材料、发票等要登记方可寄出。使用特快转递须经领导批准,不允许用单位信封寄私人信件。

   五、财产管理

      1、物资登记:会计负责登记单位所有的财产物资,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2、因工作需要购买的财产,属单位所有,严禁化公为私和私人长期使用。单位公物,一般不允许外借。

      3、车辆实行集中管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将车借让他人使用。车辆需要维修,由司机提出,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否则,不予报销。

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OO七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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